V. 在互联网上的私隐

有人认为网上私隐主要关乎资讯科技问题而并非法律问题,但实际上两者皆有关连。以下的问答内容是参考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出的《 保障网上私隐须知 ─ 互联网个人用户指引 》所编制而成。

针对发展迅速的各种互联网应用和服务,公署网站提供了相应的单张:

1. 对方是否要求阁下在网上提交个人资料?

如要透过网上表格或电子邮件传送个人资料,应于按下「呈交」或「传送」按钮前采取以下行动:

查看有关网站的背景资料。一些网站可能会虚报电邮地址,所以阁下应浏览「公司简介」或「关于我们」(About the Organization)那页,以查看其背景资料,例如名称、公司地址及联络电话/传真号码。如机构没有提供其背景资料,便可能会被视为用不公平的手法去收集个人资料 (即可能已违反 第一项保障资料原则 )。

查看有关网站的私隐政策告示。向对方提供个人资料前,较安全的做法是先了解对方将会如何处理这些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所有在香港的机构均须公开其处理个人资料的政策及方法( 第五项保障资料原则 )。

在网站内寻找「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之告示。网 站会以 这段告示来告知阁下 :

  1. 有关个人资料会作甚么用途 ;
  2. 资料可能会被转交给哪些人士 ;
  3. 阁下可要求取得资料副本及更正资料的权利 ; 及
  4. 如要寻求上述服务时应联络哪位人士。

根据条例规定,香港的机构在收集个人资料时或收集资料之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

2. 有否设定浏览器在接受「曲奇」(cookies)档案前先徵求阁下的同意?

「曲奇」是阁下每次浏览某一网页时可能会储进电脑的小档案。在登入一个网站时,该网站的伺服器可能会向阁下的互联网浏览器索取独立的记认号码,如阁下的浏览器没有记认号码,该伺服器便会传送一个号码至阁下的电脑,这就是「传送曲奇」的程序。有时当阁下登入一个网站时,可能会被要求填写网上表格,用以收集阁下的姓名和个人兴趣等资料,而这些资料亦可能会储存在曲奇内,该网站的负责人便可利用曲奇去录取阁下的行为及兴趣。

为提高浏览器的保安程度,阁下可考虑在浏览器的功能选项上设定,每当曲奇出现时,电脑系统均需徵求阁下的同意才可接收曲奇档案。另一方法是使用「无名氏曲奇」软件,该软件通常可在互联网上用「曲奇」 (cookies) 一词便可搜寻到,其用途是避免阁下的电脑储存任何曲奇档案,或避免他人取阅阁下的曲奇档案,从而减低被侵犯私隐的机会。

3. 阁下对于促销电邮感到厌烦吗?

根据 私隐条例第34条 ,进行直接促销活动的本港机构有责任提供「拒绝服务」选择,让阁下以后不会再收到该等机构的促销资料。换句话说,阁下有权要求有关机构停止再传送促销电邮。

阁下亦可采取预防措施,以免收到自来的宣传电邮。为减低自己成为促销对象的机会,阁下应该避免申请免费电邮服务或电邮目录服务。如采用载有「签署档案」 (signature file) (*注) 的电子邮件,该档案不应载有无关重要的个人资料,以免被直销商取得有关资料而令阁下成为促销对象。

(* 注 : 签署档案是可以自动附设于电邮内容末端的细小文字档案,可包含传送者的姓名、职衔、公司名、电话或传真号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