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强制验楼计划

毫无疑问,欠缺妥善维修保养的楼宇,会对市民大众构成威胁。为了处理这个问题,香港政府在2012年推出了强制验楼计划。

根据强制验楼计划:

  1. 政府会在每年拣选2,000幢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向业主发出预先知会函件,确认有关大厦已被纳入强制验楼计划内。6个月后,政府会向该等楼宇的业主发出法定通知,规定业主委任一名注册检验人员进行某些指定的检验。(注意:该2,000幢楼宇会在同一时间收到强制验窗计画下的法定通知书,要求进行有关窗户的检验。)
  2. 对于没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来说,所有单位的业主应通力合作,以完成法定通知内要求的验楼工作。
  3. 检验的范围包括外部构件、实体构件、结构构件、消防安全构件、排水系统及僭建物。
  4. 如注册检验人员认为楼宇须进行修葺,该楼宇的业主须委任一名注册承建商,在注册检验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所需的修葺。
  5. 完成有关的检验及修葺后,获委任的注册检验人员须向政府呈交检验报告和完工报告,以作记录。
  6. 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可被检控。而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1年,更可就该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5,000元。
  7. 被选中参与强制验楼计划的楼宇将在每10年收到法定的验楼通知。也就是说,该楼宇每隔10年均须进行一次检验(及如有需要者进行修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