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聘用外傭的基本條件

有意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人士必須證明其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基本的要求是,聘用每一名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其家庭收入必須不少於每月港幣 15,000 元。

有關聘用外籍家庭傭工資格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入境事務處的網站:《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