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猥褻暴露身體

如閣下在家中裸露身體,卻被鄰居從門窗看到,便有可能觸犯猥褻暴露身體的罪行。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香港法例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148條 )。

此罪行採用「絕對法律責任」,即只要證明被告刻意暴露其身體,以及當時情形猥褻,則毋須確立被告有意獲取性滿足、羞辱他人或令人不快,被告亦已觸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