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在互聯網上的私隱

有人認為網上私隱主要關乎資訊科技問題而並非法律問題,但實際上兩者皆有關連。以下的問答內容是參考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 保障網上私隱須知 ─ 互聯網個人用戶指引 》所編製而成。

針對發展迅速的各種互聯網應用和服務,公署網站提供了相應的單張:

1. 對方是否要求閣下在網上提交個人資料?

如要透過網上表格或電子郵件傳送個人資料,應於按下「呈交」或「傳送」按鈕前採取以下行動:

查看有關網站的背景資料。一些網站可能會虛報電郵地址,所以閣下應瀏覽「公司簡介」或「關於我們」(About the Organization)那頁,以查看其背景資料,例如名稱、公司地址及聯絡電話/傳真號碼。如機構沒有提供其背景資料,便可能會被視為用不公平的手法去收集個人資料 (即可能已違反 第一項保障資料原則 )。

查看有關網站的私隱政策告示。向對方提供個人資料前,較安全的做法是先了解對方將會如何處理這些資料。私隱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的機構均須公開其處理個人資料的政策及方法( 第五項保障資料原則 )。

在網站內尋找「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之告示。網 站會以 這段告示來告知閣下 :

  1. 有關個人資料會作甚麼用途 ;
  2. 資料可能會被轉交給哪些人士 ;
  3. 閣下可要求取得資料副本及更正資料的權利 ; 及
  4. 如要尋求上述服務時應聯絡哪位人士。

根據條例規定,香港的機構在收集個人資料時或收集資料之前,必須提供以上資料。

2. 有否設定瀏覽器在接受「曲奇」(cookies)檔案前先徵求閣下的同意?

「曲奇」是閣下每次瀏覽某一網頁時可能會儲進電腦的小檔案。在登入一個網站時,該網站的伺服器可能會向閣下的互聯網瀏覽器索取獨立的記認號碼,如閣下的瀏覽器沒有記認號碼,該伺服器便會傳送一個號碼至閣下的電腦,這就是「傳送曲奇」的程序。有時當閣下登入一個網站時,可能會被要求填寫網上表格,用以收集閣下的姓名和個人興趣等資料,而這些資料亦可能會儲存在曲奇內,該網站的負責人便可利用曲奇去錄取閣下的行為及興趣。

為提高瀏覽器的保安程度,閣下可考慮在瀏覽器的功能選項上設定,每當曲奇出現時,電腦系統均需徵求閣下的同意才可接收曲奇檔案。另一方法是使用「無名氏曲奇」軟件,該軟件通常可在互聯網上用「曲奇」 (cookies) 一詞便可搜尋到,其用途是避免閣下的電腦儲存任何曲奇檔案,或避免他人取閱閣下的曲奇檔案,從而減低被侵犯私隱的機會。

3. 閣下對於促銷電郵感到厭煩嗎﹖

根據 私隱條例第34條 ,進行直接促銷活動的本港機構有責任提供「拒絕服務」選擇,讓閣下以後不會再收到該等機構的促銷資料。換句話說,閣下有權要求有關機構停止再傳送促銷電郵。

閣下亦可採取預防措施,以免收到自來的宣傳電郵。為減低自己成為促銷對象的機會,閣下應該避免申請免費電郵服務或電郵目錄服務。如採用載有「簽署檔案」 (signature file) (*註) 的電子郵件,該檔案不應載有無關重要的個人資料,以免被直銷商取得有關資料而令閣下成為促銷對象。

(* 註 : 簽署檔案是可以自動附設於電郵內容末端的細小文字檔案,可包含傳送者的姓名、職銜、公司名、電話或傳真號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