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 种族歧视
根据《 种族歧视条例 》规定,基于某人的种族而歧视、骚扰及中伤该人,即属违法 。在《 种族歧视条例 》的保障下,不同种族的人在生活或工作方面皆享有平等,条例在下列范畴提供保障:
- 雇佣;
- 教育;
- 货品、设施及服务的提供;
- 处所的处置或管理;
- 公共团体的投票和参选资格;
- 大律师事务所提供见习职位或租赁的事宜;
- 参与会社的活动。
《 种族歧视条例 》订明下列例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因为种族而作出的决定或对种族构成影响的决定,不属违法 。
根据《 种族歧视条例 》规定,基于某人的种族而歧视、骚扰及中伤该人,即属违法 。在《 种族歧视条例 》的保障下,不同种族的人在生活或工作方面皆享有平等,条例在下列范畴提供保障:
《 种族歧视条例 》订明下列例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因为种族而作出的决定或对种族构成影响的决定,不属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