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平等机会委员会

平等机会委员会 是一个于 1996 年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在香港执行《 性别歧视条例 》、《 残疾歧视条例 》、《 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及《 种族歧视条例 》。平机会是政府资助的独立机构。概括来说,平机会致力消除基于性别、婚姻状况、怀孕、残疾、家庭岗位(须照顾家庭成员的人)及种族而产生的歧视。

平机会主要负责以下三类工作:

A. 调查及调解

  • 调查根据《 性别歧视条例 》、《 残疾歧视条例 》、《 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及《 种族歧视条例 》而作出的投诉;
  • 调解纷争;
  • 当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时,若投诉人决定将其个案提交法庭处理,平机会可能会协助投诉人向区域法院提出诉讼;及
  • 为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或个案进行正式调查。

B. 制订法例、实务守则及指引

(* 注:实务守则并不等同法例。不过,有关违反实务守则的行为,可能会被用作法律程序中之证据,以针对违反守则的歧视者。由平机会发出的实务守则包括 雇佣实务守则 ; 教育实务守则 及 种族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 。)

C. 教育及推广

  • 通过研究及公众教育,使公众更清楚了解何谓歧视及不平等;
  • 与政府及非政府机构合作及沟通,以加深有关平等机会问题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