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第三者风险保险资助

对于已参加「公用地方维修津贴」或「公用地方免息贷款」计划的业主,政府将以「第三者风险保险资助」的方式,提供进一步的资助。

申请资格

业主在已完成「公用地方维修津贴」或「公用地方免息贷款」计划的维修工程后,可向政府申请「第三者风险保险资助」,以资助楼宇购备法定的第三者风险保险。

申请第三者风险保险资助的表格必须在上述维修工程完成后的12个月内提交。

资助的内容

该项资助的款额为第三者风险保费年费的一半,上限每年6,000元,连续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