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求职陷阱

A. 求职陷阱的警号

许多求职陷阱都是有迹可寻的,只要我们小心留意,便不难发现求职陷阱的警号。举例,如果一份工作对相关工作经验或学历要求很低,但薪酬或奖金却相当丰厚,那么这很可能是一个求职陷阱。又举例,如果在求职面试时,雇主不断向求职者提出问题,以搜集不必要的个人资料,那么求职者就应该提高警惕。再举一例,受害人参加研讨会或讲座时,可能因群众压力而被迫支付更多款项报读课程或负责销售产品。倘若雇主甚少透露其公司的资料,包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求职者便应多加小心,以免误堕求职陷阱。又或者,在求职面试或讲座后,受害人(雇员)被要求对活动内容绝对保密,这亦有可能是求职陷阱的警号。如果雇员被雇主邀请付款报读训练课程(尤其是在入职前),那么便要提高警觉,加以防范。

以下是香港劳工处、不同报章及大学就业中心所列举的求职陷阱:

1. 金字塔/层压式推销术

一些公司会极力游说或迫使求职者购买公司的产品,作为加入公司的条件。此类工作涉及每层分佣(层压式/金字塔式推销),需要参加者缴交大笔的参加费及透过招收其他会员(包括亲友)成为自己的下线员工,从而赚取利润,而非着重产品的直接销售。

属此类别的求职陷阱大部份都是与传销业有关的,因此传销骗案的例子比比皆是。

举例,求职者会被游说付款参加公司举办的座谈会,并在会中被要求缴付巨额款项购买公司产品。由于对产品的认识有限,求职者或会被游说或被迫购买这些产品。产品很可能是求职者从未使用过的,故并不知道如何转售。透过此类传销骗局出售的产品形式多样,有健康产品,也有食品或服务。

再举一例,招聘公司在答应聘用求职者时,会要求他/她报读一些提升技能的课程,作为聘用条件。求职者需自行支付课程费用。课程内容多样,有语言课程、表达技巧课程或领袖训练课程。求职者所报读的课程通常不会举办。又或求职者完成课程后,却不获聘用。此类求职陷阱通常以分层或多层的招聘方式运作。获聘的求职者如果能够游说他们的亲友加入这个网络,便会得到金钱报酬。

2. 骗财星探

有些骗徒会自称是娱乐行业(如模特儿公司)的代表,主动招揽求职者,声称对方具有当模特儿、歌星及影星的潜质,但在开展事业前需符合一些特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付款报读训练班和参加美容院疗程,并要缴付介绍费和保证金。求职者其后可能不获介绍工作,缴付的费用亦被没收。

3. 金融投资骗局

有些骗徒会自称是投资公司的经纪,或自称在推销公司任职高层;再以高薪招聘求职者出任只需少量工作经验和学历的职位。当他们就职后,便会不断怂恿或迫使他们将自己或家人朋友的金钱拿来投资,最终以投资失利为名,骗取金钱。

4. 盗取个人资料

有些骗徒会透过盗取个人资料图利。骗徒通常会要求求职者参加冗长的面试和填写多张报名表格,以盗取个人资料。这些非法盗取的个人资料包括香港身份证号码、银行户口和信用卡资料。骗徒其后会利用求职者的个人资料,向银行申请借贷,或盗用他们的信用卡帐户,令求职者无辜负债。

5. 雇员与自雇人士的分别

虽然有些行业有聘用自雇人士的惯例,但以自雇方式聘用员工有时也可能是一个求职陷阱。自雇人士可依据 第57章《雇佣条例》、 第608章《最低工资条例》、 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及 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等条例所享有的权利不多。自雇人士并不享有有薪年假、法定假期薪酬或疾病津贴;亦不受最低工资和雇员补偿条例保障。雇主可能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以自雇方式聘用他们,而又不签订雇佣合约。求职者宜与雇主厘清其雇佣的性质,特别是到底他们是以「雇员」还是「自雇人士」身份受雇。

6. 支付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薪酬

第608章《最低工资条例》订明,所有类别的雇员都受法定最低工资保障,包括全职或兼职雇员。唯一的例外情况是列举于 《最低工资条例》内的实习学员及工作经验学员。所有雇主必须按时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薪酬。有些雇主可能会以身试法,不论合约有否订明薪酬,亦照样向雇员支付少于最低工资的薪酬。故此,雇员与雇主商讨雇佣合约的内容时,宜要求雇主清楚阐明薪酬金额。如果雇员没有获发薪酬,或获发少于最低工资的薪酬,可向劳工处辖下的劳资关系科求助。

B. 提防求职陷阱

避免堕入求职陷阱的方法不少。一般而言,求职者应在签署雇佣合约前,清楚了解合约条款。如果合约条款含糊不清或不合理,求职者应请雇主澄清或更改条款。你可采取以下具体行动,避免成为求职陷阱的受害人:

1. 持务实的态度

求职者对工作报酬(工资、奖金、佣金、工作时数下限)及招聘条件(工作经验、学历和工作时数的要求)期望,应该要合理。如果招聘广告是以高薪招聘但工作要求低的,便要提高警觉。若招聘过程草率,亦应有所警惕。

2. 保障个人资料和私隐

求职者宜提高警觉,以防在威迫利诱下提交过多个人资料文件,如香港身份证、护照、银行帐户号码和纪录、银行存摺、自动提款机密码或信用卡资料。若求职者需在获聘前缴交款项,便应该份外小心,因为这很可能是骗徒盗取信用卡和银行户口资料的手段。

3. 留意工作性质和职责

求职者应留意雇佣合约所订明的职责,与招聘广告或面试所述的是否相同。求职者亦应留意自己是以「自雇人士」身份,还是以「雇员」身份受聘。值得注意的是,雇员一般不需要以缴交费用作为受聘条件。求职者有权因不满雇佣合约的条款而拒绝受聘。

4. 搜集充足资料

若求职者多查阅工作相关的周边资料,便可以避免堕入求职陷阱。例如,查阅公司的商业牌照,便可得悉很多重要资料。如果公司的地址,跟其商业牌照上所载的不同,这可能是一个骗局。公司的商业牌照已过期,或公司不能出示其商业牌照,都是求职陷阱的警号。求职者亦应清楚了解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倘若公司实质销售的(服务或产品),与招聘广告或面试时所述的不符,这可能是求职陷阱。求职者也可将工作性质和职位,跟同类行业比较;如与同业的惯常运作模式有异,求职者应向准雇主厘清。

5. 寻求协助

为求职者提供协助的人士和机构不少。如果求职者怀疑面试地点不安全,可以请一位朋友同往。求职者亦可聘请就业顾问或律师,审阅雇佣合约,并就相关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另外,在就职后,雇员亦可向多间机构寻求协助。当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工处可以扮演仲裁者的角色,协助解决雇员和雇主之间的争议。劳工处亦有权依据 第57章《雇佣条例》 第43S条 ,就有关雇佣的罪行,进行调查和提出检控。在招聘或雇佣过程中,如遇严重罪行,可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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