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 钟点女佣在我家清洁时受伤了,我有责任要向她赔偿吗?

香港法律强制规定雇主必须就其法律责任持有效的保险单,以保障因工作受伤的雇员。此规定也适用于聘用本地兼职家庭佣工。若雇主没有为佣工投购工伤补偿保险,即属违法,可被罚款及监禁。

市面上有保险人提供专为兼职家庭佣工而设的保险计划,以每日、每周或每月为计算基础。雇主应查询及采用合适的雇员补偿保险计划。

有关详情请参考日常生活法律问题 > 家庭佣工事宜 > 聘用本地家庭佣工须知

2. 外籍家庭佣工愿意收取比规定最低工资较低的薪金,我当然乐意支出更少。我们可以这样安排吗?

每位外籍家庭佣工有权收取不少于规定最低工资的薪金,雇主如没有按标准雇佣合约支付到期应付的工资,可遭受刑事检控。即使外籍家庭佣工同意接受较低的工资,雇主亦不可支付比规定最低工资较低的薪金。雇主若不依标准雇佣合约支薪,即属犯罪;雇主与外籍家庭佣工同意以低于规定最低工资的薪金支薪,则双方皆可能触犯串谋欺诈罪。

有关外籍家庭佣工的规定最低工资,请参阅日常生活法律问题 > 家庭佣工事宜 > 规定最低工资

3. 我的邻居打算外游,说愿意「借出」自己的家庭佣工为我工作数天,可以吗?

为外籍家庭佣工而设的标准雇佣合约述明:「佣工不得受雇于任何其他人士从事任何其他职务,雇主亦不得着令佣工受雇于任何其他人士从事任何其他职务」。换句话说,阁下的邻居不能安排外籍家庭佣工来您家兼职工作,即使您愿意付钱,而该佣工亦乐意额外挣些钱。

外籍家庭佣工违反此限制,属违反逗留条件,可引致佣工被刑事检控及被遣送离开香港。雇主若协助或教唆外佣违反逗留条件,也可能被检控。

想知道更多,请参考日常生活法律问题 > 家庭佣工事宜 > 外佣从事其他职务

4. 我不想与外籍家庭佣工同住,我可以安排她下班后在另一处留宿吗?

不可以。为外籍家庭佣工而设的标准雇佣合约规定,外籍家庭佣工必须居住在雇主的住所。换句话说,即使雇主愿意另外付费,也不能要求外籍家庭佣工居住在另一个地方。

如外籍家庭佣工或雇主违反此承诺,日后该外佣再次申请工作签证或延期逗留或该雇主再次申请雇用外佣时,入境处会把其行为操守列为考虑因素,并可能会拒绝其申请。而此情况亦属于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5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样会被检控。

另外,雇主有责任向该佣工提供免费膳食。有关详情可参考日常生活法律问题 > 家庭佣工事宜 > 住宿及膳食安排

5. 我的外籍家庭佣工工作半年便向我辞职了,但她打算继续留在香港,这样合法吗?

若雇主与外籍家庭佣工的雇佣关系在合约期满前终止(不论藉给予通知、或给予代通知金、或即时解雇)雇主及外籍家庭佣工均必须在合约终止后7天内,通知入境事务处处长。

若家庭佣工雇佣合约提前终止,外籍家庭佣工只能在香港逗留不超过两个星期。如果在逗留期限届满后,外籍家庭佣工仍未离开香港,则可能犯上违反逗留条件的罪行。

由于外籍家庭佣工乃由外地获邀来港工作,因此雇主有责任在雇佣合约终止或届满后,免费提供回程机票将其送回原居地。

想知道更多,可前往日常生活法律问题 > 家庭佣工事宜 > 终止雇佣合约

6.家佣经常打破碗碟,我可以扣她多少工资?

若因佣工犯错或疏忽而直接引致雇主的物品或财物受到损坏或遗失,雇主可扣除该佣工的工资以作补偿。惟就每件受损或遗失的物品而言,扣除的工资上限为港币300元。此外,在这些情况下扣除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该佣工在该工资期可得工资的四分之一。例如,假设外籍家庭佣工的月薪为港币4,010元,而他/她因疏忽,一个月打破了5件珍贵的瓷器 (每件的价值都高于港币300元),阁下最多只可以在他/她的薪金中扣除港币1,002.50元(即港币4,010元的四分之一),而非港币 1,500元(即港币300元 x 5件)。

有关详情请前往日常生活法律问题 > 家庭佣工事宜 > 其他常见问题 > A. 扣减工资?

7. 我怀疑家佣偷窃,想在家安装摄录机监察她,但又担心会构成侵犯私隐。

客厅可以被视为一个「公共」地方,因此,在客厅安装摄录机应该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私隐。不过,阁下当然不能在浴室或家庭佣工的私人房间安装摄录机;那肯定是侵犯私隐的行为。

如果阁下有具体证据证明家庭佣工盗窃,您毫无疑问应向警方举报。此等乃刑事犯罪行为,不应姑息,也不宜私下解决。

想了解更多,可参考日常生活法律问题 > 家庭佣工事宜 > 其他常见问题 > B. 在住所内安装摄录机及C. 虐待儿童或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