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共同业权

只要两人(或多于两人)共同购入物业,并付出等额金钱,便可假定他们联权共有该项物业。如他们所付的资金并不一样,他们所拥有的业权便会按所付资金的比例分配,并假定为分权共有该项物业。例如H支付物业价格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由W支付,他们便会被假定为分权共有该项物业,H和W的业权比例分别是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

业权拥有人付出的金钱不均等,便算是分权共有该项物业,而各人所拥有的权益比例,将反映他们的出资比例。

然而,即使各方所付资金不均等,只要有证据显示各方有意联权共有该项物业,便可推翻分权共有物业的假定;相反,即使各方付出等额金钱,亦可以分权共有的方式分配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