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谁进行重建?

很多大厦日久失修,逐渐变得破旧。为了解决市区老化的问题及更好利用土地,政府和地产发展商推行重建计划。

以大型物业重建来说,以下机构通常是收购土地重建的一方:

  • 市区重建局
  • 地产发展商

重建通常是由市区重建局及地产发展商以下列三种方式进行:

  1. 如市区重建局或地产发展商有意重建一个地区,首先会考虑以私人协议方式向现有的业主收购土地。如未能收购土地的全部权益,市区重建局或地产商可能会通过收地或强制售卖的方式,收购其余土地。
  2. 市区重建局会根据 《市区重建局条例》 (香港法例 第563章 )和 《收回土地条例》 (香港法例 第124章 )收回土地。
  3. 地产发展商可根据 《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 (香港法例 第545章 ),申请强制售卖令,以取得土地的所有权益,进行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