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舉例說明
模擬個案
B 先生及他的妻子(C 女士)很不幸,於購買貨品及服務時遇到下列問題:
1. 他拿衣服去乾洗,但乾洗店弄壞他的衣服。他可否向店舖索償?
法律規定服務提供人(乾洗店)須小心處理顧客(B 先生)的財物。如乾洗店未能提供滿意服務,B 先生可要求再洗一次。如衣物已破損,乾洗店須作出補救或賠償。
應賠償多少確實很難作出準確的計算,這取決於衣物的新舊程度及本身的磨損程度。就算乾洗店有張貼告示,如「交給本店洗滌的衣物,顧客須承擔所有風險」,B 先生仍然可向乾洗店索償。如果乾洗店真的把衣物弄得一團糟,該告示不能起免責作用,免責條款必須合理才會有效(另見:VII. 不合理的免責條款及不公平的合約 )。
2. 他買了一些貨品但其後向店舖要求退款。如果店員拒絕他的要求,將會怎樣?
這取決於B 先生拒絕收貨的理由。如屬下列情況,他無權要求退款:
• 在購買後改變主意,不想買該貨品;
• 在交易落實前,店員已告訴他貨品有破損,或他已察覺一些明顯的缺點;
• 他自己弄壞貨品;
• 在購買後他自己動手修改貨品(例如把裙腳改短);或
• 他已保存貨品一段時間,但沒有通知賣方該貨品有瑕疵(另見: III. 《貨品售賣條例》 )。
3. 他拿電腦去店舖修理。當取回電腦時,他沒有想到收費竟會這麼高,如果他一早知道修理費這麼昂貴,他不會光顧此店。在這情況下,他可否拒絕付款?
如果價錢並未在完成服務前確實,店舖可收取合理的費用(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第7條)。如果B 先生拒絕付款,店舖有權扣押該電腦直至B 先生付清費用為止。
雖然B 先生認為收費過高,他仍必須付款才可取回電腦。但在付款時,他可明確地向店主表示收費過高並將會就此提出交涉或訴訟。
B 先生須查證其他店舖提供同類服務的收費,並發信給上述店舖,信件內容包括:其他店舖的同類服務收費、他不同意上述店舖的收費、並要求退還差額。如店舖仍拒絕退款,B 先生可將個案提交消費者委員會或小額錢債審裁處(請參考 IX. 消費者投訴渠道 )。
4. 他購買汽車時付了按金,但片刻之後便另有想法。他可否取消交易及要求退還按金?
B 先生很可能會失去按金,因為他違約在先,賣方可獲賠償。
如賣方要求B 先生付按金(但他仍未肯定是否購買該汽車),他可問清楚按金是否可以退還。他更可要求賣方以書面記錄,以防日後有爭論。
5. 他拿相機去修理,但店舖遺失了他的相機。他可否獲得賠償?
該店舖有責任要小心保管B 先生的相機,所以他應獲得賠償。如該店舖未能作出賠償,就必須提供一部新的相機給B 先生。因為實際損失的價值或金額比較難估計,雙方或需要再商討賠償金額。
6. 他在信箱收到一些他沒有訂購的貨品。他是否需要付錢?
如果B 先生沒有訂購貨品,他便沒有欠對方錢。如果賣方寄上帳單或收款信但他確實無訂購該貨品,他可寫信給賣方說明事實,並要求他們取回貨品。如賣方仍發出帳單,他可要求賣方提供訂貨紀錄作憑據。如B先 生仍繼續收到帳單,他可向 消費者委員會 求助。
如果B 先生沒有訂購貨品,他便沒有欠對方錢。如果賣方寄上帳單或收款信但他確實無訂購該貨品,他可寫信給賣方說明事實,並要求他們取回貨品。如賣方仍發出帳單,他可要求賣方提供訂貨紀錄作憑據。如B先 生仍繼續收到帳單,他可向 消費者委員會 求助。
7. C女士最近從一所美容院買了些預繳代用券,但該美容院突然停業。她是否可以取回金錢及以甚麼途徑可取回?
對一般消費者來說,預繳計劃或代用券沒有甚麼保障。有一種情況是公司進行清盤後倒閉,另一種情況是公司沒有通知外界便結業。一間公司的結束有很多原因,例如財政困難、劇烈競爭、負責人退休、作出欺騙行為及個人理由等等。落在這不幸處境的顧客可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或聯絡消費者委員會或警方。
如果該公司(假設是有限公司)被法庭頒下清盤令 ,受害的顧客有權追討早前支付代用券的款項,但於索償損失時,他們只屬普通或無抵押的債權人。事實上,這些顧客通常最多只能取回小部分欠款。
為了在清盤訴訟中成為其中一位債權人,C 女士須填寫一份 債權證明表格(表格 63A) ,證明該公司欠她錢。清盤令頒布後,她必須把表格及任何書面證物交給臨時清盤人(或清盤人)。如需要更多詳情,可登入《社區法網》瀏覽「破產及清盤」。
如該公司突然倒閉又沒有留下任何資產,那麼,持有該公司的預繳代用券或收據的顧客,可成功追討損失的機會通常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