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

除公用地方維修津貼外,政府亦提供「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以鼓勵業主為樓宇的公用地方進行全面復修工程。

申請資格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的申請人須為樓齡達20年或以上的住用或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的單位業主。該等樓宇若位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其住宅單位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120,000元;若位於新界者,不可超過92,000元。

是否必須由業主立案法團提出申請?

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管理委員會須通過決議申請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並授權其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尚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政府將會按照個別情況考慮其申請。一般來說,該等樓宇的業主應舉行業主大會,以通過決議申請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並授權最少兩名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政府一旦發出原則上批准貸款通知書,有關樓宇的個別業主應呈交其個別的貸款申請表。申請人必須是有關貸款的住宅物業的註冊業主,其業權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即以公司為業主者不可獲得此項貸款。雖然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不附任何入息及資產審查,申請人須提供入息證明(例如糧單)以證明其還款能力,否則須就進行維修的物業訂立相關的法定押記。

貸款的內容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必須用於有關大廈公用地方,並涉及樓宇安全、環境衞生、或環境保護的工程。

該項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為100,000元,或申請人的單位於有關樓宇的整體維修工程中所承擔之費用,兩者取其較低者。貸款的最長還款期為6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