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家庭暴力行為:涉及人命事故的刑事罪行

A. 謀殺

施虐者有可能會被控謀殺或誤殺,視乎其使用暴力的程度、動武的後果及動機。謀殺是指不合法地殺害他人,施虐者的行兇動機是殺害或嚴重傷害對方身體,如受害人最終死亡,他便觸犯謀殺罪。謀殺屬普通法罪行,但可根據 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2條 判刑,而終身監禁是唯一刑罰。

B. 誤殺

誤殺是指謀殺以外的不合法殺害他人行為。如施虐者使用暴力的動機,並非要殺害對方或嚴重傷害對方身體,但受害人最終死亡,即可被控誤殺罪。任何人對他人施以暴力既不合法,且相當危險,若暴力行為可能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甚至不幸死亡,施虐者便觸犯誤殺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