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政府提供的資助、貸款及津貼

為協助業主面對有關樓宇維修的法定要求,並對有需要的業主提供財政支援,政府推出了「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由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統一運作)。該計劃包括不同形式的資助、貸款及/或津貼,以應付不同需要。市民可聯絡以下的法定機構,以獲取進一步的詳情:

香港房屋協會

網址:
http://www.hkhs.com/chi/business/pm_ibmas.asp
熱線電話:3188 1188

市區重建局

網址:
http://www.ura.org.hk/tc/schemes-and-policies/rehabilitation/integrated-building-maintenance-assistance-scheme.aspx
熱線電話:3188 1188

藉「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政府將因應不同情況為公眾提供不同的資助、貸款及/或津貼。主要的資助、貸款及/或津貼如下:

  • 公用地方維修津貼
  •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
  • 公用地方維修補助金
  • 家居維修免息貸款
  • 家居維修補助金
  • 有關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資助
  •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 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 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

A. 公用地方維修津貼

政府透過提供「公用地方維修津貼」,旨在鼓勵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為樓宇的公用地方進行全面復修工程。

申請資格

公用地方維修津貼的主要對象為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住用或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該等樓宇若位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其住宅單位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120,000元;若位於新界者,不可超過92,000元。

是否必須由業主立案法團提出申請?

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管理委員會須通過決議申請公用地方維修津貼,並授權其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尚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政府將會按照個別情況考慮其申請。一般來說,該等樓宇的業主應舉行業主大會,以通過決議申請公用地方維修津貼,並及授權最少兩名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津貼的內容

公用地方維修津貼必須用於有關大廈公用地方,並涉及樓宇安全、環境衞生、或環境保護的工程。

津貼的上限將視乎有關樓宇的單位數目而訂:

單位數目

津貼上限

20個或以下

核准工程總額30%,上限為150,000元

21 – 49個

核准工程總額20%,上限為150,000元

50個或以上

核准工程總額20%或每個單位不多於3,000元,上限為每個法團1,200,000元

若大廈在維修工程中包括環保項目,可享有以下津貼(環保項目津貼):

單位數目

津貼上限

20個或以下

核准環保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30%,上限75,000元

21 – 49個

核准環保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20%,上限75,000元

50個或以上

核准環保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20%或每個單位不多於1,500元,上限600,000元

B.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

除公用地方維修津貼外,政府亦提供「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以鼓勵業主為樓宇的公用地方進行全面復修工程。

申請資格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的申請人須為樓齡達20年或以上的住用或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的單位業主。該等樓宇若位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其住宅單位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120,000元;若位於新界者,不可超過92,000元。

是否必須由業主立案法團提出申請?

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管理委員會須通過決議申請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並授權其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尚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政府將會按照個別情況考慮其申請。一般來說,該等樓宇的業主應舉行業主大會,以通過決議申請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並授權最少兩名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政府一旦發出原則上批准貸款通知書,有關樓宇的個別業主應呈交其個別的貸款申請表。申請人必須是有關貸款的住宅物業的註冊業主,其業權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即以公司為業主者不可獲得此項貸款。雖然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不附任何入息及資產審查,申請人須提供入息證明(例如糧單)以證明其還款能力,否則須就進行維修的物業訂立相關的法定押記。

貸款的內容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必須用於有關大廈公用地方,並涉及樓宇安全、環境衞生、或環境保護的工程。

該項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為100,000元,或申請人的單位於有關樓宇的整體維修工程中所承擔之費用,兩者取其較低者。貸款的最長還款期為60個月。

C. 公用地方維修補助金

在申請公用地方免息貸款後,業主如果仍然在進行樓宇公用地方的維修時面對經濟困難,可向政府申請每戶最多10,000元的「公用地方維修補助金」。

申請資格

申請公用地方維修補助金的註冊業主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為長者生活津貼的受助人;或
  • 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或
  • 年滿60歲長者或殘疾人士,並持有醫療費用豁免證書;或
  • 年滿60歲長者或殘疾人士,並符合下述入息及資產限額:

家庭類別

每月入息限額

資產限額

單身人士

8,980元

210,000元

夫婦

15,130元

318,000元

補助金的內容

政府一旦依據「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計劃發出原則上批准貸款通知書,符合上述條件的個別業主即可申請最高10,000元的「公用地方維修補助金」。

D. 第三者風險保險資助

對於已參加「公用地方維修津貼」或「公用地方免息貸款」計劃的業主,政府將以「第三者風險保險資助」的方式,提供進一步的資助。

申請資格

業主在已完成「公用地方維修津貼」或「公用地方免息貸款」計劃的維修工程後,可向政府申請「第三者風險保險資助」,以資助樓宇購備法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

申請第三者風險保險資助的表格必須在上述維修工程完成後的12個月內提交。

資助的內容

該項資助的款額為第三者風險保費年費的一半,上限每年6,000元,連續3年。

D. 家居維修免息貸款

除了與公用地方有關的資助、貸款及津貼外,政府亦鼓勵私人住宅業主改善其單位內的居住環境。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發不多於50,000元或已獲批核工程的費用(以兩者較低者為準)的貸款,以維修及保養其單位內有關家居安全及環境衞生的設施。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方可申請該免息貸款:

  • 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並已年滿18歲;
  • 該住宇單位須位於一幢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住用樓宇;
  • 該住宇單位為每一位申請人唯一以任何形式擁有業權的香港物業;
  • 該住宅單位由個人單獨或聯名擁有(即非透過公司擁有);及
  • 該住宇單位若位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其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120,000元;若位於新界者,不可超過92,000元。

貸款的內容

家居維修免息貸款並非為資助業主對其單位作出豪華裝修。該貸款必須用作維修單位內各項有關家居安全及環境衞生設施之用。因此,申請人在呈交貸款申請表時,亦必須詳列有意進行的工程項目及工程報價。

該項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為50,000元,或已獲批核工程的費用,兩者取其較低者。貸款的最長還款期為60個月。申請人亦須提供入息證明(例如糧單)以證明其還款能力,否則須就進行維修的物業訂立相關的法定押記。

E. 家居維修補助金

在申請家居維修免息貸款後,業主如果仍然在進行家居維修時面對經濟困難,可向政府申請每戶最多10,000元的「家居維修補助金」。

申請資格

申請家居維修補助金的註冊業主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為長者生活津貼的受助人;或
  • 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或
  • 年滿60歲長者或殘疾人士,並為免費醫療保障援助的受助人;或
  • 年滿60歲長者或殘疾人士,並符合下述入息及資產限額:

家庭類別

每月入息限額

資產限額

單身人士

8,980元

210,000元

夫婦

15,130元

318,000元

補助金的內容

政府一旦依據「家居維修免息貸款」計劃發出原則上批准貸款通知書,符合上述條件的個別業主即可申請最高10,000元的「家居維修補助金」。

F. 有關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資助

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遵行強制驗樓計劃,政府推出一項「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向合資格的業主提供財政支援。該資助計劃的重點是:

申請資格

住用或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的單位業主在收到政府發出的強制驗樓預先知會函件或法定通知,即可申請此項強制驗樓資助。此外,該住宇單位若位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其 平均 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不可超過120,000元;若位於新界者,不可超過92,000元。

但是,若有關的樓宇由單一業主擁有全部業權,則不能受惠於此項資助計劃。

是否必須由業主立案法團提出申請?

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管理委員會須通過決議申請強制驗樓資助,並授權其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尚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樓宇,該等樓宇的業主應舉行業主大會,以通過決議申請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並授權其代表簽署有關的文件。

資助的內容

該項資助只限用於聘任註冊檢驗人員為樓宇的公用地方作首次的訂明檢驗之用。

資助上限將根據法定通知書所涵蓋樓宇的所有單位數目計算:

單位數目

資助金額

20 個或以下

上限25,000元

21 – 49 個

上限35,000元

50 – 200個

上限60,000元

201個或以上

上限100,000元

有關強制驗窗計劃的資助?

有關強制驗樓計劃的資助只適用於「強制驗樓計劃」,並不適用於「強制驗窗計劃」。惟業主如果同時收到「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預先知會函件(或法定通知書),並聘任同一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該兩項檢驗,則驗樓資助的餘額可用於「強制驗窗計劃」下檢驗樓宇的公用部份窗戶。

G.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為向長者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以維修保養物業及改善樓宇安全,政府引進了「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該計劃為每位合資格的長者自住業主提供最高40,000元的維修津貼。

申請資格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的基本申請資格是:

  • 申請人須年滿 60 歲,並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
  • 申請人須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的業主;
  • 申請人及其配偶(如已婚)均須居住在有關物業;
  •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入息及資產限額(或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長者生活津貼):

家庭類別

每月入息限額

資產限額

單身人士

7,340元

420,000元

已婚人士

11,830元

636,000元

津貼的內容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不但可用於樓宇公用地方與安全有關的維修工程,亦可用於申請人的住用單位。常見的例子包括:

  • 樓宇結構改善工程,例如修葺鬆脫、破裂、剝落或破損的混凝土;
  • 改善樓宇外牆安全狀況的工程,例如修葺破損的批盪或紙皮石;
  • 修葺或更換破損的窗戶;
  • 清拆違例建築工程和違例天台搭建物;
  • 修葺、維修保養和更換升降機、消防裝置和設備、電線、煤氣豎管、更換破損的便溺污水管、廢水管、雨水管、食水管、通風管及地下排水渠; 或
  • 修葺天台及平台防水層,以及改善滲水問題的工程。

申請人亦可使用該津貼以償還其向政府申請的其他樓宇維修貸款(例如「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或「家居維修免息貸款」)的餘數,及/或用作撤銷有關法定押記/押記令。

H. 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樓宇安全貸款計劃」主要為私人樓宇的個別業主提供貸款,以進行維修及修葺工程,修復或改善其樓宇及/或私人斜坡的安全。

申請資格

作為一個以安全為重點的貸款計劃,該等貸款開放予所有私人樓宇的業主作出申請,不論是住用、綜合用途、商用或工業用的樓宇均可。以個人身份為業主或以公司為業主者,亦均可申請此項貸款。

貸款的內容

樓宇安全貸款須用作進行樓宇維修工程,例如改善樓宇結構、外牆安全、消防安全、消防裝置及設備、屋宇裝備及衞生設施、斜坡及擋土牆等。

每個單位的貸款額上限為1,000,000元。如貸款額達50,000元或以上,申請人須提供抵押,例如提供彌償人,簽立物業的法定押記或提供本港一家持牌銀行簽發的保證書。若申請人是公司,則不論貸款額多少,均必須提供抵押。

利息?

「樓宇安全貸款」分為有息及免息貸款兩種。有息貸款最多可分36個月清還;而免息貸款最長還款期為72個月。申請有息貸款的人士,毋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有意申請免息貸款的人士則須符合下述資格:

  • 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
  • 為長者生活津貼的受助人;或
  • 所賺取的入息及所擁有的資產(包括其他家庭成員)不得超過下述限額:

60歲或以上的申請人

每月入息限額

資產限額

單身人士

8,980元

210,000元

夫婦

15,130元

318,000元

60歲以下的申請人

家庭人數

家庭的平均
每月入息限額

家庭的資產限額

1

10,100元

28,000元

2

16,140元

38,000元

3

21,050元

57,000元

4

25,250元

76,000元

5

29,050元

76,000元

6

32,540元

76,000元

7

36,130元

76,000元

8

38,580元

76,000元

9

43,330元

76,000元

10人或以上

45,450元

76,000元

I. 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

管理和維修樓宇的責任,畢竟都是由業主負責。而若沒有一個實體負責集體統籌及代表樓宇業主們的利益,個別業主們大概不會走在一起工作。因此,在樓宇管理的事項上,業主立案法團的角色尤其重要。為鼓勵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政府推行了「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

資助的內容

該資助計劃將向每個成功成立的業主立案法團發放3,000元的資助。如果最終未能成功籌組法團,則會以實報實銷形式向申請人提供上限為3,000元的資助。

申請資格

「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適用於住用或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樓宇。申請人必須是該等樓宇的單位的註冊業主。以個人身份為業主或以公司為業主者,均可申請此項資助。

常見問題

1. 投購第三者風險保險對業主有多重要?

1994年香港仔添喜大廈一間酒樓簷篷倒塌,意外造成1死13傷。高等法院最後裁定大廈法團、管理公司、酒樓、酒樓持牌人、單位業主及拆卸商,要向9名死傷人士賠償港幣3,000多萬元。添喜大廈法團因未有投購第三者保險,無法支付賠償,導致清盤。根據 《建築物管理條例》 (香港法例 第344章 ),小業主最後需要攤分巨額賠償。

從以上事件可以看到,若意外發生時,法團沒有投購第三者保險,法團便需要承擔所有賠償。若法團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賠償而被清盤,各單位的業主須為有關賠償負上個人責任。小業主可能會因無力支付賠償而破產。因此,投購第三者風險保險為業主及第三者提供保障,減低意外時業主面對的財務風險。

有關業主立案法團與第三者風險保險的詳情,請參考 物業安排 > 物業維修與安全 > 第三者風險保險 。

2. 業主立案法團(簡稱「法團」)是否有法律責任就違例建築工程(僭建物)所衍生的法律責任投購保險?

沒有,這不是一個強制要求。不過,若法庭裁定法團須就違例建築工程(僭建物)而引致的意外而負責,法團及/或業主須承擔所有的民事責任。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不會承保樓宇中違例建築工程(僭建物)的部份。為了法團及第三者的利益著想,若樓宇有僭建物,法團應安排清拆。

有關業主立案法團與第三者風險保險的詳情,請參考 物業安排 > 物業維修與安全 > 第三者風險保險 。

3. 甚麼是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

為了確保業主定期履行維修樓宇的責任,以策安全,政府修訂 《建築物條例》 (香港法例 第123章 )及制訂 《建築物(檢驗及修葺)規例》 (香港法例 第123P章 ),引入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屋宇署每年會揀選2,000幢樓宇,同時進行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另外揀選3,800幢樓宇,只進行強制驗窗計劃。目標樓宇的業主會收到法定通知。

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每10年檢驗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強制驗窗計劃則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每5年檢驗樓宇所有窗戶。

有關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計劃的詳情,請參考 物業安排 > 物業維修與安全 > 強制驗樓計劃 及 強制驗窗計劃 。

4. 若沒有遵行強制驗樓或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會有甚麼後果?

沒有遵行強制驗樓或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之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可能會被檢控。屋宇署亦可能會安排其委任的顧問公司及承建商,進行所需的檢驗和修葺工程,然後向業主/法團追討檢驗及修葺工程的費用和監督費,以及徵收不超過有關費用20%的附加費。

有關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計劃的詳情,請參考 物業安排 > 物業維修與安全 > 強制驗樓計劃 及 強制驗窗計劃 。

5. 政府會為大廈業主提供資助、貸款或津貼,以協助他們進行保養維修工程嗎?

政府推出了「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由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統一運作),協助業主面對有關樓宇維修的法定要求,並對有需要的業主提供財政支援。計劃包括不同形式的資助、貸款及/或津貼,以應付不同需要。市民可致電熱線3188 1188,以獲取進一步的詳情。

有關各項資助、貸款或津貼的簡介,請參考 物業安排 > 物業維修與安全 > 政府提供的資助、貸款及津貼 。

聲明:下文觸及事項牽涉複雜的法律論據,如遇類似情況,請尋求法律意見。

I. 概述

土地註冊處管理的土地登記冊備存每項物業的契約或文件,這些文件載有該項物業的法定擁有人資料。

香港法例 第128章《土地註冊條例》 訂定條文,處理影響土地財產或不動產的契據註冊、轉易契註冊、判決及其他文書註冊的事宜,亦觸及土地註冊處紀錄的備存,以及其他與土地註冊有關的事宜。

物業的法定或名義擁有人有時會稱為「紙上業主」,任何人均可輕易在物業的文件追尋或查察其名字。不過,法律上物業的擁有人不一定是權益擁有人。物業的權益擁有人有權享用物業,或享有物業權益的實權,不同於物業的法定或名義擁有人。在大多數情況下,權益擁有人通常是支付真金白銀購入物業的人,他以「歸復信託」或「法律構成信託」方式轉予物業的法定業主,因此,兩者不一定是同一人。

舉例說,某項物業以X的名義購買,但由Y付錢,而Y並沒有表明他有意放棄擁有該物業的權益,在此情況下,便可假定Y有意保留其權益,而X只能以「歸復信託」方式持有物業。

如雙方均沒有表明是否有意擁有物業的權益,法律上便可推定以「法律構成信託」形式分配權益。「法律構成信託」的原則是,假設某人持有物業,而他出於良好意圖及公平原則,與另一人分享該物業,他便必須以信託形式,與該人共同持有物業。

舉例說,X以自己的名義付錢置業後,與女朋友Y共住。Y雖沒有在購入物業時付出金錢,但她亦為單位貢獻良多,例如料理家務,她便可以「法律構成信託」方式攤分物業的權益。「法律構成信託」構成與否,與雙方的意圖無關,著眼點是「公平」。換言之,X是否有意將物業權益分給Y,並不重要,重點是Y的付出是否「足夠」讓他以衡平法原則爭取自己的物業權益。

大多數情況下,土地註冊處備存的文件會顯示物業的權益擁有人,這些文件包括法院或審裁處正在處理與土地相關的案件、土地權益、法定押記及破產申請等。如物業買家仍未向銀行清繳按揭貸款,銀行便擁有該物業的權益,直至按揭貸款完全還清為止。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查察物業的權益擁有人並不容易。例如物業只登記丈夫一人的名字,但事實上,該物業卻是夫婦二人的婚姻居所。單憑物業的契約,難以確認妻子是否擁有物業的權益。

婚姻居所的「紙上業主」可以夫婦二人的名字註冊,或由兩人的其中一方註冊,而他們可以共同支付樓價,又或只由單方支付。

如兩人均有份出資購入物業,他們便是該物業的共同業主,而業權可視乎情況分為「聯權共有」及「分權共有」。

如物業由兩人共同出資購買,但只以其中一名配偶的名字註冊,在契據文件中沒有顯示名字的一方仍可稱自己是該物業的權益擁有人。雖然物業只以其中一人的名字註冊,但他們仍然是物業的共同業主。如欲參考更多資料,可前往《社區法網》「 樓宇買賣 」一頁。

II. 共同業權

只要兩人(或多於兩人)共同購入物業,並付出等額金錢,便可假定他們聯權共有該項物業。如他們所付的資金並不一樣,他們所擁有的業權便會按所付資金的比例分配,並假定為分權共有該項物業。例如H支付物業價格的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由W支付,他們便會被假定為分權共有該項物業,H和W的業權比例分別是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

業權擁有人付出的金錢不均等,便算是分權共有該項物業,而各人所擁有的權益比例,將反映他們的出資比例。

然而,即使各方所付資金不均等,只要有證據顯示各方有意聯權共有該項物業,便可推翻分權共有物業的假定;相反,即使各方付出等額金錢,亦可以分權共有的方式分配業權。

III. 聯權共有

所有業權共有人必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才可構成聯權共有的業權:共同佔用物業、享有同等權益、以同一文件取得業權及在同一時間取得業權。

「共同佔用物業」—任何共有人不能獨佔物業的任何部分,亦不能將另一名共有人排除於外。

「享有同等權益」—業權共有人必須擁有均等權益(分權共有人則擁有不同比例的權益)。

「以同一文件取得業權」—各業權共有人必須由同一份產權文件確立權益,例如地段轉讓契約。

「在同一時間取得業權」—業權共有人必須在同一時間取得業權。

業權共有人不可以個人身分獨享物業的權益,各共有人的唯一權益就是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擁有物業。所以,聯權共有人聯合其他人時可說是擁有一切,但獨自一人時則一無所有。如物業屬聯權共有,即使他們擁有均等權益,仍會被視作一整體,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聯權共有的業權必須符合上文提及的四項條件,缺一不可,否則將會變成分權共有的業權。

一名聯權共有人身故,他的權益將自動轉移至其他在生的聯權共有人。如原本只有兩名聯權共有人,仍然在生的聯權共有人便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如有多於兩名聯權共有人,身故者生前擁有的權益將平均分予其餘聯權共有人。此特質稱為「生存者取得權」,俗稱「長命契」,意即只要聯權共有人在生,他/他們便會一直擁有權益。

IV. 分權共有

分權共有人如身故,他的物業權益將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並會按其遺囑(由訂立遺囑的人以處置或聲明書的方式,述明他死後如何分配或管理其財產)轉讓或按無遺囑繼承的相關法例(適用於未有訂立遺囑者)處理;無遺囑繼承的相關法例主要是香港法例 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 。

分權共有人必須同樣擁有佔用物業的權利;所謂分權共有,可看成是每人均持有物業的一個獨立部分,即使各人份額不同,個別共有人所擁有的部分不會與其他共有人的部分重疊。換言之,每名分權共有人都各自擁有物業一部分的權益,並與他人擁有的權益分開。

簡而言之,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均等的,而分權共有人則享有不同權益。